沈矜遇到一只奇怪的孔雀,有时高冷矜贵,目空一切,有时羞涩内敛,说话结巴。
他纯情到会因为一句无心的话脸色通红,贤惠到能系上围裙,在厨房抡锅铲抡出火星。
沈父望着厨房清瘦的背影,问一旁悠哉喝茶的沈矜。
“你喜欢这样的?”
沈矜放下茶杯,“什么样?”
“贤妻良母。”
沈矜一口茶水憋在嗓子里,呛红了脸。
她说:“他其实凶的厉害。”
只是在沈矜面前,低下了高傲的头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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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,小孔雀苦等沈矜五百年才等到一个再见的机会。
彼时沈矜刚高考完,她觉得跟膏药一样粘着她的男人有钱多金,不过脑子不太灵光,总絮絮叨叨的说着不存在的前尘往事。
在他的回忆里,他们百转千折走到一起,后来都扯证结婚了。
沈矜思索良久,拿出手机给他看照片上的男人。
“可我现在有男朋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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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孔雀的爱简单纯粹,你抽空爱他,他用全部生命将你谱写成歌,让全天下人听到。
百转千回,濯悲见喜,感谢我们仍在相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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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收《小土狗》
简礼二十五了,整天喝酒泡吧调戏男人,散漫无理,桀骜不驯,像个地痞泼皮,浑身散发流氓气。
她的梦想是把她爸的钱都花光,然后给天底下所有男人一个家。
有次她把她爹老友的儿子给打了,老头一怒之下把她扔偏远村子里改造,去的时候她波浪卷发,包臀裙,唇色像吃小孩的,没多长时间她完美融入,穿着朴素,跟着大爷大妈坐在村头嗑瓜子。
她还学会了几句村里的脏话,整天对着一条小土狗骂。
监视她的人看见了赶紧跟他爹说小姐得了失心疯,老头急哄哄的把她接回来。
周礼趿拉着人字拖,脚趾搔着小腿上的包,嘴里叼根狗尾巴草,怀里还抱着只脏兮兮的土狗。
老头让她扔了,她一身反骨,得意洋洋的说:“这家伙叫周修,小名彩彩,我给你认得干儿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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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土狗听不得人类叽里呱啦的话,它只知道摇尾巴,舔舔周礼的手和她噼里啪啦掉的泪,不过无所谓,一个人在村里太寂寞,有只狗陪着挺暖心的。
后来陪伴时间久了,她貌似产生了幻觉,小土狗怎么越长越像个人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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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周修狗的世界里只有两种颜色,除了周礼,其他都是黑的。
光出现的时候坤舆大地复苏生机,周礼出现的时候生命才有定义。
他是她最忠诚的伴侣。